新制將兩年,花蓮消防工時仍有三大違法![]()
近期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於花蓮縣議員分別針對花蓮縣消防局超勤時數計算方式、累積屆滿補休時數、自假訓練議題質詢花蓮縣消防局長。
想不到局長以「花蓮有安排休息時數、消防署沒有」的錯誤回答來迴避超勤時數計算問題,實際上不論有沒有安排休息時數,超勤時數公式都應以消防署所提出的計算公式計算,才是合法的計算公式。
另外有關自假訓練問題,局長更表示「是全國趨勢」,然而實際上消防署已經發函表示訓練時間應計入服勤時數,也就是說,應該要以公假辦理或是全數計入服勤時數。
本會呼籲花蓮縣消防局,要保障消防員權益,加班時數計算應依照消防署公式計算、依法編列補休期限屆滿加班費、消防員訓練應以公假辦理,更呼籲消防署應落實監督地方消防機關勤休新制的責任!
感謝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對消防權益的長期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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