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台中市議會質詢時,議員指出基層消防人員累積過多的超勤時數,依法應該盡速編列屆滿補休期限的超勤加班費預算,然而台中市政府消防局仍未編列相關經費,台中市消防局卻遲遲不願意務實面對問題,僅回復會讓基層放補休,甚至說出「如果只是因為少數人做規範(的調整)是不合理」。
我們想問,難道消防局長不知道補休屆滿的加班時數,依法就應該以加班費補償嗎?難道消防局長不知道現在消防人員每個月都還會持續累積超勤時數嗎?難道給基層消防員合理的補償只是少數消防員的意見嗎?台中市政府消防局別再逃避,編列補休屆滿期限的加班費預算,實質補償基層消防員。
感謝吳佩芸議員持續關心消防人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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