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休新制甫上路,本會發函釐清各縣市工時亂象】
休息時間還要on call,根本沒落實
主管說我只能在分隊休息,這樣不算工時嗎?
每個月超勤時數都是扣176小時嗎?
我請假了,是不是當月就沒有加班時數?
2023年1月1日起,消防機關因應釋字第785號適用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然而陸續有許多會員反映各種工時亂象,本會為釐清各縣市勤休制度,發函請各縣市說明以下制度問題:
採用勤一休一、勤二休二或每月至少達15日輪休方式編排勤休?
每月超勤時數是否依要點第三條說明超過「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所定『當月』上班日之總辦公時數並扣除消防人員請假時數」計算?
每日安排至少2小時休息時數、2周內優先提供補休假方式或其他方式安排休息時數?
若上述休息時間須於指定處所休息、或於長官指揮監督命令下、等待或隨時準備執行勤務,是否列入服勤時數?
若每日安排至少2小時休息時數,是否有安排於休息時數於深夜時段(24:00-08:00)之情形?
補休假是否落實以超勤時數12小時核算?
若有其他工時亂象,本會也歡迎會員持續反映,並呼籲消防員加入協會,團結爭取合理健康的勤休制度。
協會EMAIL
savefirefighter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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