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2026-03-18【危險/繁重加成中央應持續檢討,地方應編足發放】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聯合聲明

2026-03-18【危險/繁重加成中央應持續檢討,地方應編足發放】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聯合聲明

新聞聯絡人: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陳彥凱 0938-283526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 0958-570282

針對行政院宣布自3月1日起全面調高警察人員繁重及消防人員危險加成(以下簡稱加成),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以下簡稱警工推)及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消促會)聯合聲明如下:

警察及消防人員人力不足,警工推及消促會長期呼籲調高警消人員待遇,本次調高加成制度雖是制度前進,但我們認為在目前的政策,仍然有可精進的部分。

首先,目前的加給原則依「繁重」與「危險」程度,並依過往慣例,就人口數區分六都(六個直轄市)與非六都。但我們認為,不論是那個縣市,不同類型的轄區特性,不應僅以雙北市/直轄市/非直轄市與否作為危險/繁重的判斷基準。

如在警察部分,人口基數大的縣市自然案件量多,但人口基數少的縣市,人力也相對缺乏,容易發生職災問題也常跟人力不足相關;又如在消防部分,不同縣市包含工業區、山區、水域等都具有其危險性,我們認為不應該只以人口數或案件數為考量。

我們認為,目前的加給幅度,仍然沒有與警消人員的服務提供量相當,如台北市市長原先提案爭取1.5倍,可見地方政府也能意識到薪資與勞務的不對稱性。我們認為,政府應持續檢討,六都部分應再調高,及應開放非六都得編列至100%加成。另外我們要再提醒的是,雖然可能目前礙於整體法制,無法直接調整本俸,但有關公務人員薪資,仍然應回歸於薪俸制度的修改與調整,過度依賴加給模式,會有制度安定性的疑議。

同時呼籲,各縣市政府因應本次加成調整應儘速編列相關預算,且回溯自3月1日起發放。避免因未編列相關預算造成人力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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