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專題 聲明 職業安全 殉職

2024-10-30【災調擴權部分納修法,遺憾資訊權仍遭打折!】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會後聲明

2024-10-30【災調擴權部分納修法,遺憾資訊權仍遭打折!】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會後聲明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黃鈺翔0988-583889、秘書長陳彥凱0938-283526

今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第11屆第2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會議,會中針對「消防法」修法草案進行討論,其中有關職安部分,遺憾行政機關仍未採納基層「公務人員全面納入職安法」訴求,而有關災調會擴權、資訊權、場所防災部分,本會聲明如下:

一、災害事故調查僅增加調查範圍,未納入公務機關罰則

本次會議僅有災害事故調查會除「死亡」、「重傷」以外擴增「受傷程度符合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之失能等級」調查範圍,有關公務機關拒絕提供相關資料時應罰則部分,未納入修法中,若行政機關拒絕災害事故調查會調閱或提供資料,恐將使相關調查不完整。

二、違反資訊權致救災人員死傷仍未納刑責

本會自2018年桃園敬鵬大火6名消防員殉職案發生後,即開始推動消防員生命三權修法,並提出未落實資訊權致現場救災人員死傷應納刑責,然而至2024年的今日,行政機關仍堅持己見,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屏東明揚報告中即指出殉職成因之一即為業者未提供相關資訊及專人協助救災,資訊權不落實,將使救災人員面臨未知威脅之中,然而本次修法仍未將未落實資訊權納入刑責。

三、未落實場所自主防災裁罰未加嚴

針對場所自主防災部分,本會提出公共安全相關修法訴求,呼籲依營業額比例增訂罰鍰,且處分屆期仍不改善達一定次數後勒令停業或停工,然而,本次會議仍未將基層公安訴求納入修法,違反相關自主防災規範,將造成鄰近居民之公共安全風險,內政部仍未將基層訴求納入草案。

本會於2023年屏東明揚大火四位消防員殉職後即提出公安相關訴求,於10月16日內政委員會會後亦提出相關基層修法方向,遺憾本次會議內政部仍未提出相應之修法草案,本會將於法案三讀後監督落實情況並持續推動相關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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