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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雲梯車救貓、大排撿屍塊,新北市政府濫用救災資源,罔顧市民安全】新北市業務回歸專業聲明

🔊2021-12-14【雲梯車救貓、大排撿屍塊,新北市政府濫用救災資源,罔顧市民安全】新北市業務回歸專業聲明

上週新北市發生兩起市府要求消防行政協助案件,一件是動用雲梯車救貓,另一件則是永和無頭屍案,均讓大批消防員及救災車輛前往支援,影響區域內救災量能,為此本會認為新北市政府應從這兩案檢討讓消防回歸救災本業,並有以下聲明:

📌「動物保護」與「公共安全」並非零和遊戲❌
上週(6日)本會收到基層消防員反應,由於民眾於網路號召🐱「救貓」的行動,使新北市政府因輿論壓力而派遣消防員前往救貓,最後在派出包括高公局、台電、警察、消防隊⋯⋯等等單位大陣仗參與救援,歷經5個小時,由消防員操作救災雲梯車將貓捕捉,結束這場事件。

而據本會了解,該處於上週即也發生請求消防員攜帶救災梯前往支援。礙於高度過高、高壓電線圍繞,加上現場動保員專業研判不需救援,不管從人員安全、動物保護的角度上皆不適合強行捕捉。

而新北市府要求消防員協助動物救援已非首次,今年6月「五重溪大排水溝,消防員支援救鴨子」事件後,本會即發文要求新北市政府應負起雇主責任,編列預算提供動保員任務需要的救援裝備、支援廠商、人力及訓練,以減少消防員拿救災器材支援的狀況, 但本次救貓事件卻再次發生動保員沒有足夠裝備完成任務,最後是派出消防局雲梯車才完成,本會必須從「公共安全」的角度提醒市府,雲梯車是特種車輛,是因應特殊救災需求操作,車輛架設也需要一定時間,若此時發生災害需要雲梯車救援,恐影響到民眾救災安全。

📌消防員救援「刑事證物」,誰來救火?
同一週(8日),發生駭人聽聞的永和無頭屍案,消防員接獲報案後,前往確認有無人命救援需求,而依照程序該案件在確認明顯死亡後,應視為刑案現場由刑事鑑識人員接手調查,但市府卻要求消防員將死者軀幹「救援」上路面,並命令消防員輪班多日支援搜尋死者斷肢,當「救援軀幹、搜索斷肢」勤務進行中,同日也發生一場高壓電塔火警, 造成消防員搶救時效耽擱,雖無人員傷亡,但凸顯了濫用救災量能的公共安全疑慮。

因此本會請新北市長侯友宜負起市府首長的責任,在市府面對輿論壓力的政策上,秉持尊重生命、尊重法治程序、尊重專業的角度,停止要求消防員過度涉入刑案支援提供動保員雙節梯與高空作業車等足以應付勤務的裝備,來保障動保員職業安全、以及減少消防員行政協助狀況,並加強溝通、教育公眾「動物保護」及「公共安全」觀念,落實業務專責。

➡️新聞聯絡人:理事 翁立思0978002015 秘書長 朱智宇093184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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