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 苗栗縣 各地成果 未分類 苗栗消防因公受傷,本會函請消防局提供調查紀錄 by NAFR_taiwan2025-06-17 Comments 0 苗栗縣頭份市15日發生火警,造成三名消防人員因公受傷,依新修正消防法第25-4條:「消防人員因其工作場所、作業活動或其他職業上原因,引發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之事故」各級消防機關要即時通報並作成調查記錄。 因此本會今函請消防局提供相關調查記錄,釐清受傷相關原因,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分享此文: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請按讚:喜歡 正在載入... 0 comments on “苗栗消防因公受傷,本會函請消防局提供調查紀錄”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文章導覽 Previous Post Next Post
0 comments on “苗栗消防因公受傷,本會函請消防局提供調查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