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工作報告與未來展望

制度雛形仍需基層監督,持續團結推動改革!—113年度工作報告與未來想像

|竹市殉職案推動消防職安架構,明揚、竹縣報告揭露國家跨機關缺失
 
113年新竹市消防員周立鑫、李詠真不幸殉職,本案為108年生命三權修法過後的第五案,顯示在災害事故調查會制度確立之後,仍無法透過國家由上而下的施捨來改變消防制度,仍需要透過基層團結的努力來持續推動。
 
而本會在112年明揚案後喊出的「公安、職安及工會」三大訴求,公共安全部分,經濟部提出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未申報危險物品僅提高罰鍰金額,而內政部提出的消防法修法雖有刑責規範,但是本會自2019年推動的違反資訊權致消防人員死傷應納入刑責仍無法在本次修法納入,調查權部分,本次修法擴增災害事故調查成立要件,本會將持續透過災調會的列管制度推動各縣市消防制度改革。
 
消防人員職業安全部分,雖僅修訂於消防法,然而法案中納入罰則制度,是我國在公務人員勞動體系中的突破,由此可見,協會的抗爭量能目前僅能突破消防工作環境,對於全體公務人員職種的權益,仍有待努力。
 
在工會部分,目前國家仍僅願意修改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而對於爭議權部分,也有許多立法委員仍表示不願納入修法。因此本會今年度也舉辦包含臺北市4場、新北市4場、桃園市2場、台中市6場、南投縣3場、嘉義市2場,總計28場的工會及工時訴訟說明會,透過基層說明會的方式,展現協會爭取完整勞動三權的決心。
 
而內政部也在竹市晴空匯殉職案後隨即成立警消勤務安全促進與事件調查會,並分別由本會會員代表楊適瑋擔任權益與安全保障組委員、理事陳思屏擔任消防議題組委員、會員代表徐笠文擔任事件調查組委員,友會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亦推派兩位幹部擔任權益組及事件調查組委員,雖內政部透過此方式試圖解決警消權益問題,但是對於能否回應本會現在面臨的消防權益問題,仍有待觀察。
 
災害事故調查會部份,112年度屏東明揚及竹縣移工宿舍殉職案調查報告出爐,其中明揚案除了直指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面對如產業園區類型的公安問題視而不見,當災害發生時,中央及地方互踢皮球外,也燒出我國長期在化學品管理的多頭馬車問題,尤其以經濟部主管的工廠危險物品不如環境部化學署列管的關注化學物品一般以「化學品」本身作為列管對象,導致列管斷鏈,自107年敬鵬大火後號稱可以統整各機關化學品資訊的化學雲系統,也受限於機關拋轉比例過低的長期問題也無法確實協助救災人員。
 
而在竹縣移工宿舍部分,本會提出包含「失聯移工及移工宿舍隔間」以及「租屋黑市及隔套、雅房出租」問題,期許透過災害事故調查會列管制度,改善移工宿舍之常見混亂隔間、缺乏完整消防安全設備等結構性問題,降低災害發生時,消防人員面臨空間迷失等情況,遺憾本件殉職案中,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未採納相關意見,導致僅聚焦在消防人員訓練、人力等消防機關自身問題,未能根本性處理相關災害類型之救災風險。
 
目前災害事故調查會的列管部分,已從110年彰化喬友案逐步邁入112年屏東公墓案及屏東明揚案,如何在列管會議確保消防改革符合基層期待,除了倚靠災害事故調查會委員在會議中的堅持外,也仰賴協會在各縣市的會員代表及會員組織網絡。
 
|工時新制亂象:114年邁入第二階段,訴訟戰仍待憲法法庭補充解釋
 
112年1月1日起的工時新制,仍有會員表示面臨工時計算、補償機制不明、休息時間濫用情況,因此本會仍每半年要求消防署召開各縣市勤休檢討會議,並透過檢討會議機制,釐清各縣市基層反映問題。
 
而隨著114年進入工時第二階段調降,人力問題逐步浮現,尤其以112特台南市、高雄市罕見開缺情況可見一斑,而本會爭取修正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中刪除行政獎勵補償規範,除透過勤休會議持續要求各縣市依法發放屆滿補休期限之加班費補償外,也透過地方議員、記者會、函文、訴訟等形式持續施壓,目前由台北市會員代表楊適瑋及新北市理事翁立思代表的集體訴訟,本會也與法律顧問郭德田律師確定朝爭取憲法法庭補充解釋的方向推動。
 
|10周年回饋品、喬友立碑進度
 
除了殉職案及工時議題外,本會113年度也與網路圖文畫家「怪奇事物所」合作,首次推出10周年限定回饋品—救護款證件扣及救災款束口袋,並於5月份陸續寄出,亦收到許多會員的熱烈回響,並由會員發想「怪奇事物所」排汗衫設計理念,規劃網路宣傳圖文,並販售出約80件合作圖文排汗衫,亦收到許多會員及消眷的回饋。
 
在彰化喬友紀念碑部分,在今年度與彰化市公所召開兩次會議後,也在12月完成了碑體定稿,預計於114年3月完成噴水池拆除作業、5月中完成舖面施作,並預計於明年度6月中完成立碑相關工作。
 
|113年度地方成果
 
協會今年度除了持續爭取消防人員職業安全保障、反映工時相關問題外,仍與各縣市代表及理監事推動地方消防改革,透過每個成果向基層消防員證明團結戰鬥之下,公務機關的改變仍有可能:
 
1. 擔任113年度臺北市防護小組基層團體委員,並推派114年度委員。
2. 成功爭取新北市取消限制請(補)休假別、會員家庭照顧假申請。
3. 成功爭取新北市、嘉義市、新竹市承諾發放屆滿補休期限加班費。
4. 成功爭取澎湖縣在隊人力限制。
5. 成功爭取南投縣、雲林縣調高加班費上限。
6. 成功爭取新北市取消限水限制。
7. 持續爭取嘉義市返還112年3-11月份備勤時數。
8. 持續爭取各縣市屆滿補休期限發放加班費、監督各縣市114年調降工時規劃
9.成功爭取新竹縣、新竹市超勤時數依法計算。
10.成功爭取花蓮縣停休時數補償、持續爭取超勤時數依法計算、訓練公假。
 
|未來展望:連結公務員基層聯盟及紮根地方基層組織
 
回首113年,協會除了持續在既有工時框架雛型中持續監督各縣市落實情況外,在整體公務員規範的戰線上,包含協助書記官工會成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霸凌案件以及今年度許多警察的自殺案件,一再凸顯包含文職等其他公務員體系的發展刻不容緩。
 
今年度協會也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書記官工會及台灣獄政工會於8月底共同舉辦公部門聯合追思會,反映公務體系職安不足的長期問題。
 
在協會十年的拚搏下,消防工作環境已從過去缺乏制度化到逐步建立制度雛形,但是隨之而來的也是鬥爭的廣度及深度都急遽增加,議題趨見複雜化、其他公務機關的制度問題,消防員面臨的問題早已不是消防議題。
 
本會在第四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支持發起並加入「臺灣工人鬥陣總工會」,經過各地方產業總工會、產業聯合會、產職業工會等共同推進下,終於在今年8月正式成立,成為台灣第十一個全國性總工會,工鬥總工會亦研議修改章程,讓本會及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非工會的戰鬥協會加入。
 
而在會員部分,協會在推動集體工時復審議題下,雖增加將近200多位會員及首度突破6成繳費率,然而卻仍未達9成,多半財政運作仰賴社會捐款並不能成功推動改革,相信各位身邊許多同仁仍不理解協會的努力,警消上對下的服從文化,基層反映管道的缺乏,甚至抱持搭便車心態。這些現實的組織及運作問題,也反映在協會在許多議題的成果仍有遺憾。
 
今年度因應回饋品發放及工時復審,經秘書處清查會員名冊,補繳率雖達預期四倍,但是在議題深度及廣度大幅增加的鬥爭中,仍需要各位持續分享貼文,每一次和不同的隊員討論、定期拜訪分隊,都是能夠拓展協會的資訊的機會,協會已證明基層戰鬥路線的重要性,而如何將理念及成果的訊息傳達給每位關注自身權益的消防員,將協會爭取的成果累積在協會自身,是接下來重要的工作。
 
連結公務員基層聯盟及向下紮根地方組織路線並行,才能在國家的擠壓中持續突破。
 
第四屆理監事會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