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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消防因公受傷,本會函請消防局提供調查紀錄

苗栗縣頭份市15日發生火警,造成三名消防人員因公受傷,依新修正消防法第25-4條:「消防人員因其工作場所、作業活動或其他職業上原因,引發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之事故」各級消防機關要即時通報並作成調查記錄。

因此本會今函請消防局提供相關調查記錄,釐清受傷相關原因,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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