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補償、合理工時,政院莫做過勞幫兇!】—工時改革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時間:4月28日早上9點30開始
●地點:行政院前(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
●新聞聯絡人:理事陳弘樺 0987-590-231、秘書長朱智宇 0931841880
●聲援團體:台灣鐵路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今(4/28)針對攸關我國數十萬公務員工時、加班補償的《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保障法》工時改革法案於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於記者會現場演出「打破嘉獎天花板」行動劇,並提出兩項訴求:
1. 請行政院表態支持消防員加班時數不換嘉獎,廢除加班費上限、提高加班費中央補助。
2. 請行政院依立法院宣告,盡速提出消防員合理工時所需人力、預算之時程規劃,保障消防員與一般公務員健康權相同,無差別待遇。
自2019年公告釋字785後,今年已是釋字修法期限,而《服務法》、《保障法》於3月30日通過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理,尚待朝野「協商冷凍期」一個月後進行黨團協商,意即5月開始將可以繼續排審法案,是進入二三讀的最後程序。
健康權慘淪空白授權,警消血汗加班「做功德」
其中基層最為關切的,就是《服務法》中空白授權機關可以自行訂定工時上限,以及《保障法》合理化加班時數換嘉獎的相關法條,但在委員會審理過程中,主責管理全國公務人員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法提出修法後各輪班職種工時改革規劃。
消促會與其他公務員團體自去年開始,即要求各輪班制機關開始進行工時試辦,以盤點如何達到符合健康權的工時方案,然而,各機關僅是以「現有人力及經費」規劃工時制度,對於未來人力要如何補充、經費預算的評估都缺乏相關的資料,其中尤以工時最長的消防機關最為嚴重,在目前消防署所規劃的工時方案下,基層消防員每月工時仍達到360小時,加班時數高達180小時。在如此過勞的工時制度下,受限於行政院於民國88年公告(附件)的警消加班費17000元上限,加班時數有部分只能「作功德」,得不到任何的實質補償。
黨團協商在即,改善警消過勞關鍵時刻,政院別再已讀不回
今年3月,消促會已透過召開記者會以及函文等方式,要求機關提出人力及預算的評估試算,甚至3月底的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宣告要提出具體的人力試算及評估,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處長亦於委員會現場承諾於黨團協商前提供。然而到目前為止行政機關都提不出具體的試算評估,消促會於周一(4/25)前往內政部召開記者會詢問評估進度時,內政部回應代表甚至現場「落跑」。行政院於立法院委員會及公聽會一再向委員及基層保證,法案通過後,各機關一定會訂定相關的工時基準,但是以內政部這樣的態度,要基層如何相信機關能夠制定符合健康權的工時制度?
自消促會3月發起警消健康權網路連署過後,目前已有4000名基層警消參與連署,其中消防員連署人數更達全國消防員人數五分之一,表示基層消防員都期待此次工時改革修法,行政院能夠真正改善台灣消防員過勞血汗的勞動環境,請行政院把握這次的修法機會,支持消防員加班時數不換嘉獎,廢除加班費上限、提高加班費中央補助並依立法院宣告,盡速提出消防員合理工時所需人力、預算之時程規劃。
政院代表:「再努力、再研議」
消防署:「向政院爭取調整加班費上限,朝向有加班可以領加班費或補休的方向努力」
今日記者會由災害防救辦公室陳建男科長、消防署人事室主任詹東坡出面回應,面對本會詢問「是否支持加班不換嘉獎?」、「是否訂定消防員工時上限」均只表示再研議、再努力,最後甚至直接脫口表示沒有資格回復,本會表示遺憾與憤怒,黨團協商在即若行政院仍無法提出相關規劃,基層難以認同空白授權的法條。
而消防署則於記者會後以新聞稿對外表示:「而針對加班實質補償的訴求,消防署已蒐集各縣市執行現況相關資料向行政院爭取,建議依實際的加班時數發給加班費或補休,檢討調整加班費最高1萬7,000元的規定,朝向有加班可以領加班費或補休的方向努力。」清楚表態目前爭取方向不會有加班換嘉獎的選項,呼籲消防署與全國消防員站在一起,做消防員真正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