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

2020-03-18✏️本會快訊:【高雄出勤車禍死傷案:中央不召開調查會,藐視三權修法結果!】

🔥基層要檢討,中央卻卸責
2月13日高雄市消防員於出勤途中遭大貨車撞擊,導致1死4傷,這場不幸的車禍,大貨車駕駛責無旁貸之外,更凸顯我國消防員長期面臨#車輛安全設計不足、#防禦駕駛觀念未落實#要求出勤秒數而無法完整著裝出勤等制度問題,因此本會在事故發生後,立即函文消防署表示應召開災害事故調查會,除了針對車禍現場事實還原外,應針對上述長期制度問題,依法提出改善建議方案。
然而本案遲至一個月後才收到消防署公文,表示本案僅是單純車禍事件,不會召開調查會,將另開會議檢討,本會難以接受,且強烈遣責消防署不負責任的回覆!
案件發生後,徐國勇部長立即指示兩週內全國消防車加裝安全帶,但本會必須要說,加裝安全帶、後艙禁止乘坐,無法根本性的解決消防員出勤安全的問題!#裝備改善無法解決制度問題
🔥消防署藐視修法未開調查會,以行政權力限縮調查權
消防署長期忽略上述制度問題也是造成此次悲劇元兇之一,且依照消防法第27-1條規定,消防員因災害搶救致發生死亡或重傷事故之原因,應聘請相關成員,組成災害事故調查會,因為事故調查會才依法被要求要有#提出改善建議、#追蹤改善建議執行
而不召開調查會,意味將不會有實質檢討與改善!過往本會參與消防署其他殉職死傷會議之經驗,不僅只有一次會議,更毫無任何改善建議之決議,遑論追蹤改善事項,草率行徑基層歷歷在目,這種表面悲痛,實則輕放檢討,才是消防員殉職宿命的來源,更是藐視去年立法院修法三讀結果,且去年本會修法過程中,即多次透過記者會提出 #基層修法版本明確調查範圍,然而最後卻 #遭到立院封殺,基層的顧慮不是沒有原因,正式擔心消防署以行政權力限縮調查權,枉費社會與基層消防員努力的推動。
高雄車禍案檢討與改善,攸關全國消防員出勤安全,協會將會有下一步行動,亦請各位支持消防改革的朋友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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