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剛上任時曾說:平時需懂得居安思危。尤以近年颱風過境總造成台灣莫大災害,但我們真懂得居安思危了嗎?颱風來襲前,苦口婆心勸民眾勿登山、戲水、離開危險區域、做防颱準備等,往往卻輕忽及漠視。我們是否該換個角度思考,每個人是否該為自我的行為負責?台灣政客為了選票,不願承認台灣政府的~免費~行事,造成多大社會資源的浪費?為什麼我們懂得去安全避難、懂得在安全區域遊樂,卻讓我行我素的人一再動用社會資源去搶救,是否對奉公守法的人不公平?消防、警察、軍人、醫護,堅守著救災防線。當網路上廣傳著新店消防分隊的救災車輛渡過滿是泥水的冒險前往烏來災區搶救,莫不感動人心?消防人員不是遇到災害才有勤務,平時搶救災害、預防災害、緊急救護等超過二十項的勤業務,早己壓的喘不過氣。面對重大災害時,更是不眠不休的投入救災。各地方的居民會說:人生第一次遇到這麼大的災害,這句話表達了輕視災害的嚴重性。只是消防人員卻是三天兩頭都在用生命面對這些災害。8月8日當天傳來噩耗,屏東滿州消防分隊小隊長陳信宏隊員江天佑,於凌晨2點20分結束火警任務返隊時,發現消防隊門口路樹被強風吹得倒塌,準備移動路樹時,被一輛車輛迎頭撞上。小隊長陳信宏搶救無效不幸身亡,隊員江天佑重傷昏迷。嗚呼哀栽,今年迄今己7名消防員殉職,一名仍重傷中。路樹的倒塌、招牌的掉落、圍籬的傾斜、淹水等,這些在無人命需救援的情形下,皆是屬於災害復原的工作。但我們卻常在未做好防颱準備下為求方便,不時咆哮、謾罵,要求派人員前往負責,實有公器私用之嫌,且一再剝奪真正需被救援者的權益。市(縣)政府以市(縣)政一體情形,更要求消防員配合執行,完全牽制可用來實行人命救助的人力。消防員的殉識對我們,是沉重的哀傷;但對於人民,可能微不足道。兩個郵筒獲得的關注竟讓人感受殉職事件似未存在過。消防員時時刻刻面對到的都是危險,但依銓敘部解釋,需有冒險犯難的作為才為因公殉職。過去有警、義消在執行補蜂勤務遭蜂蟄而死亡、在海邊執行救溺勤務死亡均被判定非因公殉職而非因公死亡,導致撫恤金差之千里,這對消防員及其家屬實為不公。消防員在執行救災、救護甚至為民服務等勤務時,都是處在危險的環境下,沒有任何勤務可稱為不危險,皆為冒險犯難。蘇迪勒颱風有消防人員殉職,有台電人員被電擊傷,有警察人員受傷,這些以命相拼的人員一直在守護著我們台灣。所以我們是否該認真思考~居安思危~,落實自我防護,不能只為了自我的愉快、自我的方便而一直濫用社會資源。政府是否更應立法來重罰之?江天佑仍在醫院治療,消防局依法規規定目前只能給予30萬補助金及3萬慰問金。光第一週的醫藥費即用13萬。欲等肇事者賠償需長久時間,請屏東縣政府及大家能幫幫忙,協助消防員家屬渡過困境。天鵝颱風即將來襲,請大家真能做好防颱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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