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副理事長發文搶救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
______
【見證歷史】
2012年8月31日,徐國堯帶領了400多位消防弟兄走上街頭,爭取合理工時、勤務回歸專業以及制定法制消防。當時的我,直覺這學長實在也太有種,因為這是台灣消防史上的第一次!
2013年4月6日,外面下著大雨,楊適瑋穿著一件『救命士』的T恤,在雨中帶領著500位弟兄前進,訴求是合理工時、補足人力跟勤務專責化,眼前那個畫面就好像是電影中的場景在你的眼前上映一般。
結果帶頭遊行的,通通都被上級好好的打壓。噢!不對,要說關心才對!
【消防困境-人力不足】
您困惑嗎?為什麼消防員好好的要走上街頭,就讓數據來告訴您!根據消防署統計:外國消防人力配置比率為:新加坡1(消防):925(民眾)、大阪1:745、香港1:735、東京1:731、芝加哥1:547、紐約1:519。那台灣呢?臺北市1:1,716、高雄市1:1,873、新北市1:1,893、臺中市1:2,165、臺南市1:2,060。換個角度說好了,全台灣550個消防分隊中,有四成分隊每日上班人數都低於6人,也就是說,您住家附近的消防隊,每天可能只有5~6人上班,很有可能出勤一件救護2人,同時還要應上級長官要求去為民服務2人,扣除值班1人,等於如果發生火災,第一時間可以去救人的就只剩下一名隊員,請問一個人要如何救災?
您的生命財產安全,被政府打折了,難道不擔心嗎?
第一時間,來搶救受困民眾的消防員只有一人,難道是超人?
不要懷疑,這樣的案例時常發生在你我身旁的消防隊,只是聲音傳達到某個層級就斷訊了…。
【消防困境-工時過長】
您知道嗎?《勞基法》規定一般勞工每月工時不能超過168小時,一般公務員亦被保障月工時不得超過176小時,然而眾多的消防員每月上班時數卻高達360~480小時!大部分的消防人員還是勤二休一,也就是連續服勤48小時。美國一項研究顯示,連續不休息17至19個小時後開車,反應及判斷力等同於酒駕(血液中酒精濃度0.05%)。一旦連續不休息時間超過21小時,開車的反應與判斷力相當於血中酒精濃度0.08%。
這種情況,隨時隨地都在台灣各地消防隊上演!也就是說台灣的消防人員,幾乎隨時等同於是酒醉的狀態在值勤,天啊,這是多可怕的真相,請問有人關心過嗎?
縣市首長應該還在想,今年煙火應該要放哪種風格好呢?
消防署的長官也許還在想,這次評核還要加哪些創新作為呢?
【消防困境-勤務雜,無專責單位】
您知道嗎? 消防法明定《預防火災、搶救災害、緊急救護》為消防主要三大任務,為民服務並不在消防法規定之本業中,然而基層消防員卻淪為長官的公關道具。每年為民服務案件高達15萬件,舉凡捕蜂、抓蛇、抓貓狗、抓蜘蛛、抓鬼、撿棉被、扶花盆、鋸樹、汽車接電、換輪胎、掃地澆花、爬梯開鎖、打蟑螂、趕蜻蜓、撿鑰匙。難道大家希望政府花錢受訓出來的專業消防人員,每天都在做這些事情嗎?還是希望幫某縣長掃地澆花結果卻沒有力氣救災嗎?
權責機關呢?官:聽說消防隊24小時營業。
他們沒訓練過抓鼬獾欸?官:發烤肉夾跟垃圾袋給他們就可!
當您為了便宜行事,叫消防人員出這些勤務的同時,你可能已經侵害了別人被救的權利,也許因為消防員正在撿鑰匙,患者卻苦等不到救護車而延誤送醫,更有可能你的一時方便,造成別家庭一輩子無可彌補的遺憾。
綜合以上,台灣目前消防人力不足,工時過長,勤務過雜,好多好多問題,難道不該改變嗎?好多問題,難道不該遊行而要等長官覺醒嗎?
網路上看過一則文章,賽門‧西奈克(Simon Sinek)很好奇,為什麼在戰場上,會有那麼多英勇的戰士會把自身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而去拯救別人?當他詢問這些英雄:「你為什麼會這樣做? 」 他們都異口同聲地說: 「因為其他人也會為我這麼做。」
士兵會這麼做,不是因為命令,而是出自情感。西奈克發現,情感來自於一個充滿信任與合作的環境,「如果你營造正確的環境, 我們每個人都有能力做到這些意義重大的事情。」因為只有當每個人都感到安全時,才能夠專心一致地,對抗外在的各種危險與不確定,他將這樣的環境,稱為安全圈(circle of safety)。同時,他們也相信領導者不會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他們的權益,他們在組織裡中感到安全。
【不用在意在你背後說壞話的人,這只能證明你走在他們的前面!】
徐國堯,是台灣第一個帶領消防弟兄上街頭的人。
或許沒有他,根本就不會有現在。
也許很多人都會說他個性不好,目中無人,我要說,他真的是!
他是一個連訂便當,都非常堅持要叫我定兩種不同燒臘口味的人。
人家都是沒意見,偏偏他意見最多,也最肯定。
但或許就是這種個性,才有辦法當台灣第一位走上街頭,為全民爭取工作權益的人。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當然不會為他個人背書!
我們絕不會說今天這個人假使犯錯了,還硬要護航他、偏袒他。
那這樣跟那些高級長官有何差別?
有錯,當然要承認!
我們恨不得他是一個乖乖牌,恨不得他會先把自己份內之事完成後才來忙協會的事。但或許這樣子的他,消防的一切都將變得不同。
最近很多人都在抨擊他,但我們希望就此打住,回頭想想,我們真正希望的是消防可以進步,是可以讓消防員在更好的環境下救人與救災,不是嗎?
【帶頭爭取消防員權益,卻遭打壓逼退】
高雄市消防員長期面臨人力不足、超時工作與勤業務龐雜的問題,隊員徐國堯自2011年起籌辦八三一消防大遊行、並向消防局提起行政訴訟、以及義不容辭擔任消防員協會監事,都是為了能爭取更合理的勞動條件。不料高雄市消防局卻於八三一遊行前將其調至偏遠山區分隊,之後毫無理由連續兩年考績打乙,更於今年五月至七月間罕見地密集召開考績會議記下42支申誡。雖然上至消防局局長陳虹龍,下至杉林分隊隊長黃俊綾,均主張這是隊員徐國堯個人問題,並非打壓。但是這十份懲戒令不僅違反比例原則,缺乏具體事證,還涉及累積三年事由至今年一併懲處的問題。更誇張地是,「對媒體發言」、「向廉政署檢舉長官貪污」、「擔任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幹部」等應被保障的基本人權都成了懲處理由。一般而言,公務員需犯下貪污、重大刑案等大錯才會被18支申誡免職,高市消防局如此快速與大動作地記下42支證據與程序不明的申誡,這若不是打壓,什麼才是打壓?
【我們的訴求】
一、停開免職考績會:高市消防局並未拿出42支申誡的具體事證,當事人也未有機會澄清。在消防局提出足夠證據與救濟程序完成前,應停止召開免職考績會。
二、撤銷不當懲處:42支申誡涉及侵害人權、程序不正義、事證不足、積案懲處以行打壓疑慮,應具體檢討懲處內容與額度,撤回不當懲處。
三、拒絕惡意解職:消防人力不足,消防員養成不易,當事人也並未犯下達解職標準的滔天大錯。盼市長看見基層消防員的辛勞與處境,積極爭取當事人的工作權。
人權市長別讓局長戒嚴記者會:檢討不當懲處令 停開免職考績會
時間:103年7月29日上午10:00
地點: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新聞聯絡人: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鄭雅菱 0955584910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執行長 朱維立 0981238732
「芒果樹我們來搖就好了,要撿芒果的就來撿吧!
只要最後的果實是甜美的,誰撿的都沒有關係!」
--蔡丁貴教授
0 comments on “關於徐國堯解僱案:我們能做的事情,還有你也可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