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協會 時事

消防員爭取合理工時 庭前記者會採訪通知

1031消防員爭取合理工時 庭前記者會採訪通知

拒當肝鐵人 拯救更多人

爭取合理工時、捍衛市民安全

時間: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上午10:00

地點:臺灣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0號)

新聞聯絡人: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鄭雅菱0955-584910、自主工聯執行長 朱維立0981-238732

行動團體: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

我們是一群長期過勞的基層消防員。您知道嗎?當您撥打119,我們疾駛著消防車與救護車,緊急搶救每一個待救者的同時,我們可能已經長達24小時以上沒闔眼了。消防員的工時制度為勤一休一(做24小時休24小時)或勤二休一(做48小時休24小時),超時工作與暴增的勤務量,讓我們長期睡眠不足,損害我們的健康與生活。且據研究顯示,17至19個小時持續清醒的人,其反應與判斷力等於酒醉駕駛。身為消防員,救人是我們的使命。可是政府長期強迫加班,畸形的輪班制度已經快扼殺消防員的健康,我們想救更多人,但現在我們更擔心我們可能救不了人或者再也無法救人。

【史上第一次 消防員告消防局帶頭違法】

我們是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我們決定站出來,既然政府看不見基層消防員的痛苦,我們就要一直發聲直到改變發生為止。從2010年五月開始,高市消防員徐國堯與張家偉首先向高市消防局申訴,不服消防局強迫消防員加班及未核實發給加班費或補休假。後來亦不滿高市消防局的答辯,向考試院公務人員保訓會提出訴願。而保訓會針對調整勤務時間做出不受理處分,另駁回加班費與補休部份。這三年多在政府機關間不斷辯論,終於要在10/31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開庭受審。

因此,我們將於10/31(星期四)早上10:00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召開庭前記者會,當事人將發表這三年來爭取權益卻反被打壓的心酸歷程,各縣市消防員也將分享超時工作救不了人的真實經驗,最後我們還要演出「肝鐵人救不了人」的行動劇,以呼籲政府重視消防員過勞問題,與消防員一起捍衛居住安全。

【各國消防員工時一覽表】                            資料來源:各國政府消防機關

國家 消防員工時 國家 消防員工時
香港 每周54小時(正試辦每週51小時) 英國 為提供24小時消防服務,勤務制度採4班制(2日班、2夜班、休4天)
日本 三班制,勤1日休息1.5日 法國 上班24小時 休假48小時
意大利 三班制,上班半日 休假一日 上班半日 休假二日。 台灣 上班24或48小時 休假24小時

我們的訴求:

一.  待命就是上班
我要合理工時
在分隊的每一分鐘都在待命,就算不出勤也在訓練、做業務等行政工作,上班日的24小時中卻有8小時的工作時間不被承認。我們要求政府同意待命等同上班的基本概念,並讓消防員能夠換取等量的休假或加班費,甚至更進一步補人力、縮減工時。
二.  還我加班自由權 應讓消防員依據自己的健康、經濟與家庭狀況自行選擇是否加班,而非強制消防員全體每月超時工作184至304小時。
三.  消防員好累
我要組工會
消防員捍衛工作權益卻屢遭打壓與無視,我們要求政府立即開放消防員籌組工會,讓工會與政府一起促進消防員的工作權益,保障市民的幸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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