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 新北市

自由時報:朱市長,您救人不成反害人!

2013年6月5日
◎ 楊適瑋、鄭雅菱
新北市長朱立倫宣稱「一一九救護車可跨區送醫」,新政策在六月份開始執行。身為第一線執行緊急救護的工作者,我們認為此一政策違反〈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傷病患應送達就近適當醫療機構」,已對民眾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

舉例來說,如果在淡水可以叫救護車載往台大醫院看病,住林口的可以指定萬芳醫院,住三芝的指定林口長庚醫院,則救護車執勤時間倍增,也很可能導致一個區域高 達兩、三個小時沒有救護車可用;若此刻轄區內有民眾緊急需要救護車,必須從鄰近分隊派遣起。光是第二、第三派遣順位,就會比原本車程多花二至五分鐘,乃至 第十順位的二十分鐘以上。以沒有呼吸心跳的人來說,四至六分鐘即可能腦死,十分鐘開始不可逆腦死。

我們平常被教導如何分秒必爭地把病人從死神手上救回來,但這項「便民政策」將使救護車駕駛無論再怎麼飆車、搶快,也搶救不回那些原本可以救回的生命。
再者,一般民眾若堅持送往較遠醫院,也可能延誤自己的就醫時間。另外,緊急救護員的工作時間與壓力被延長、救護車事故發生率將隨之提升,甚至導致民眾向救護員提出訴訟,這些都是朱市長未曾考慮過的風險。

因此,消防人員呼籲市長:新的政策便民不成反害民,不但賠上民眾的健康與生命,也賠上基層消防員的工作安全。敬請收回成命。

(作者分別為消防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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